哪些人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全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 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 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且仍处于禁 入期的;
(9)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
(12) 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 领导干部(含高校班子成员),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不符合规定且未经过审批的;
(1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4)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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