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收房的时候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文件?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这是第一个要检查的文件,以防为日后的居住造成不便。 2、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全部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这是第一个要检查的文件,以防为日后的居住造成不便。
2、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延长保修期限。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4、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5、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威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7、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文件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8、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9、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0、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1、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2、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13、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4、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6、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
特别提示:
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
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
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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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三书一证一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
以合同约定为准。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依法应当提供由市建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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