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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如何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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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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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由单位医保专干每半年来我局报销费用一次。   申请材料:   1、《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2、异地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处方、清单或电脑小票;   3、合法、有效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
       办理程序:   上述资料齐备后交单位医保专管员统一报账:   1、医疗生育处审核员初审、计算、录入、打单;   2、财务审计处复核、签字;   3、医疗生育处处长复核、签字;   4、业务监管处复核、签字;   5、值班局领导复核、签字;   6、财务审计处开具取款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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