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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实现方式

《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而质权、留置权实现方式中没有涉及法院。请问这样的立法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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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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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因为抵押权不转移占有,抵押权人欲实现抵押权时,若抵押人不予配合很难实现,抵押权人只有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而质权和留置权中,标的物均由质权人或留置权人占有,权利人与债务人不能协商一致时,权利人可以拍卖或变卖标的物以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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