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是怎样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
? ?步骤二:提交材料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全部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
? ?步骤二:提交材料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不在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3)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或分摊明细表。
? ?步骤三:等待审批
?应急维修的审批时限包括两个阶段:
一是区县建委(房管局)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场做出同意决定。申请材料有问题的,指导申请人补正材料。
二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当在接到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 ?步骤四:请企业施工
? ?需要实施应急维修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区县建委或房管局可以自行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附后)中选定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施工单位名录中选定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也可选择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以外的施工企业,如果选择这类企业,在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时,需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 ?步骤五:工程验收
? ?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报告。
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召集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合格的意见;不合格的,施工企业要无条件整改到工程合格。
鼓励聘请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工程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监理或造价咨询机构的费用可以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