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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已交订金但开发商不给签合同合理吗?

我在今年4月份跟代理商订了5000元订金拿了一套商品房单价是1690/平方米,当时他们还没有叫我们签订合同,到目前开发商自己又拿回来销售,而且目前房价已涨到了2500/平方米,开发商不给我们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当时的4月份所交的订金单价到目前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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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9

0 0
如果是订金的话,没有不起担保作用,因为没有合同,所以你们订金无效。如果是定金,那么房地产商应该承但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2007-10-03

48 0
关键在于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前者,开发商可以返还你5000元,如果是后者,开发商返还你10000元,并解除签定合同义务.

2007-09-28

60 0
  “订金”应该是定金吧。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既然收取定金,如果开发商不履行约定,不与你们按原价签约,你们的可以找开发商要求返还双倍的定金。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约定,按当时约定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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