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从事批发的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厂家根据销售政策向我公司赠送了一批商品.同规格的商品已在此前入库.这次赠送的商品该以什么形式和价格入库.请高手指点
应该做为接受非现金资产处理,入帐价格按同类商品的正常购价。 借:库存商品:商品正常价格 贷:资本公积:商品正常价格×(1-所得税率) 递延税款:商品正常价格×所得税率 该商品销售后再将递延税款转到所得税里去,如果你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的话会都做到资本公积里去就行
由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没有对赠送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在实践中,好多同法律中捐赠搞不清楚。不过,根据立法原则,我认为增值税应该执行法律中规定的捐赠,你描述的情况应该不属于法律中捐赠的情况,既然不是,我认为就不应该计入资本公积金,而应该冲减此前入库的商品成本。
至于该批次产品以什么价格入库,我认为最好按照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价格及企业发生的其他采购成本计算。为便于处理该问题,建议供应商在销售下一次商品的时间,将该赠送的商品价格开到发票里面并相应冲减下批次商品的开票金额。
按同规格产品进价入账, 借:库存商品--同规格商品价格 贷:递延税款--同规格商品价格×(1-所得税率) 贷:资本公积--按入帐价值-递延税款额
按同类产品进价入账, 借:库存 贷:其他收入 这样就将现有利润调增了.
自产,委托生产或购入的商品用于赠送的视同销售.所以你现在按同类商品成本价入账,销售时再按同类商品市场价或组价方式以视同销售入账.
赠送的商品仍以厂价(即厂家原供货价,也就是成本价)入库,作为赠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