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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只包括这二类吗?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

全部回答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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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参考答案…… 拟制血亲 又称“准血亲”。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联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为自然血亲的补充,人类自古有之,现已为各国法律所承认。
  中国婚姻法所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种:(1)养父母与养子女(包括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  (2)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前者因合法的收养关系成立而发生。后者由于继子女的父或母与其继母或继父结婚以及继子女受到继母或继父抚养教育的法律事实而发生。
  拟制血亲可以依法成立,也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 。

2007-08-30

91 0

在中国不是有"过继"这一说吗 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所以拟制血亲就上述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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