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18-01-24

70 0

    一、诉讼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有关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二、协议离婚的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协议离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规定的限制,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注意:判决离婚和协议离婚都可以请求财产再分割,但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时效,判决离婚是两年内可以反悔,协议离婚只有一年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后是这样的: 原告提交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登记后,法院排期开庭,等待法庭的开庭通知。
    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也会依法送达传票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按照指定的日期前来开庭。 实际上,被告不到庭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两个: 一是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法院的处理方法一般是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如果还不能查明下落,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此时法院会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是由于某种原因(正当理由),被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则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