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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家住塘沽,4年前买的新房,装修家具电器全是新的。政府下发拆迁公告要求8月15日至9月30日之前搬家。房价猛涨,房租猛涨,其他相关的物价猛涨在这之前我们从没接到过准备拆迁的通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1 如果拿钱,买不到同等面积的房子,我也没钱装修而且实现搬家,先交房证,过后再给钱,我有顾虑。
  2 如果不拿钱,等还迁房,至少需要4年,并且住址, 房型,一切相关事宜全是未知数,拆迁公告上没做具体说明,补助的钱不够我换贷款,算了算,如果等还迁房,在这4年里我每月要担负至少1500元的房租,还不包括其他费用,居住条件还不好,我也 承受不起。3 不管哪一种方案 我新买的家具电器全毁, 我当初装修化的心血全白费。
  4 拆迁公告上没有区政府的公章5 政府部门从没当面给我们做出具体说明6 房产公司没给我们出示任何有关证明 我想当钉子户,又怕阻碍国家建设 我当钉子户应该不违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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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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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预先告知被拆迁的范围和用途,也不明示拆迁补偿政策,甚至与拆迁相关的事宜还是未知数,且拆迁补偿费竟然买不回同等面积的住房,这种没头没脑的拆迁可不予理睬,野蛮拆迁和强制拆迁是法律不允许的。 相信与你有同感的居民不在少数,可以共同协商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
  在政策不透明,甚至损害拆迁居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向政府寻求帮助应该是上策。对既不合法,又损害拆迁户利益的做法,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做回“重庆最牛钉子户”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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